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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作者:Michele Goodwin & Mary Ziegler
前言:我们虽然在这几天看到了不少对堕胎权的讨论,但似乎都忽视了一个重要的问题,那就是这些堕胎法案一旦被推翻,强奸和乱伦的受害者来说也没有了堕胎的选择。堕胎的反对者为什么不再将这些人考虑在内?或许从Ta们的角度,我们会看到推翻堕胎权所带来的另一种严重影响。本文翻译自大西洋月刊的一篇文章,两位作者是:米歇尔·古德温(Michele Goodwin)是加州大学欧文分校法学院教授,《对子宫的管制:隐形女性和母性的犯罪化》的作者。玛丽·齐格勒(Mary Ziegler)是佛罗里达州立大学法学院的教授。她是《美国的堕胎和法律:“罗伊诉韦德案”至今》的作者。
图源:theatlantic.com
当人们把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密西西比州和德克萨斯州有争议的堕胎法上时,其中有一个惊人的细节似乎没有被注意到:这两个州都没有对强奸或乱伦做出例外规定。这是一个重大的转变,标志着美国的堕胎政治已变得多么极端。几十年来,堕胎禁令中将强奸和乱伦当作例外是一个少有的共识。而且,在公众眼中,它们仍然是例外:盖洛普(Gallup)咨询公司一次又一次的调查发现,近80%的美国人支持这种例外情况。即使在阿拉巴马州和德克萨斯州这样的红州也是如此。然而,现在这些例外正在消失。
从左到右依次是:保守派女活动家Phyllis Schlafly,反堕胎的川普支持者,里根在1980年以反堕胎进行竞选,图源:The guardian
原因就是权力。许多反堕胎活动人士从未相信强奸或乱伦的例外可以与Ta们认为“胎儿是人”的根深蒂固的信念相匹配。今天,反堕胎运动已经准备好提出自己的要求,而共和党及其在最高法院的盟友也愿意满足这些要求。反堕胎运动想要的,在现在和过去都是一样,就是承认胎儿的人格(fetal personhood)。从历史上看,承认人格往往意味着对孕妇的行为定罪,即使这些女性本身就是犯罪的受害者。强奸和乱伦的例外始于20世纪50年代末,当时精英的美国法律协会(American Law Institute,下文有时简写为“ALI”),一个由律师、学者和法官组成的无党派团体,提出了法律改革建议,考虑改革刑事堕胎法。当时,美国大多数州将所有堕胎都定为犯罪,除非继续怀孕会威胁到一个人的生命。ALI提出了一组更广泛的例外情况:对病人健康的威胁、某些胎儿畸形、以及强奸和乱伦。美国法律协会可以很容易将大多数例外情况解释为最佳医疗实践,但强奸和乱伦则不同。ALI认为,对强奸和乱伦,关注点不是身体健康,而是那些非自愿怀孕的人的“焦虑和羞耻”。ALI的领导人认为,允许那些自愿发生性行为的人堕胎,将是 "对滥交的一种邀请"。但是ALI的法律制定者对乱伦和性侵犯的受害者没有这样的顾虑。到了20世纪60年代,美国各州开始颁布ALI制定的条款。强奸和乱伦的例外情况得到了广泛的支持,但早期的反堕胎运动却反对它们。一些持批评态度的人坚持认为,“真正的强奸”几乎不会导致怀孕,而且女性会撒谎以利用这种例外情况。更重要的是,反堕胎运动之所以拒绝这一例外,主要是因为它与“胎儿是一个拥有权利的人”的观点相冲突。罗伊诉韦德案(Roe v. Wade,1973年)以违宪为由推翻了堕胎限制,使ALI的规定过时。但是,在此后的几十年里,随着“(胎儿)生命权至上”人士不断地推动一系列对堕胎程序的渐进式限制,逐渐削弱了罗伊案的判决结果,但强奸和乱伦的例外情况仍然是堕胎辩论的试金石。
1989年4月25日,之前名为 "Roe v. Wade"的Norma McCorvey(左)与律师Gloria Allred(右)在华盛顿特区的美国最高法院前合影,图源:NBC支持堕胎权利的人士争取将强奸和乱伦的例外情况纳入《海德修正案》(Hyde Amendment)。《海德修正案》规定了联邦医疗补助金不可用于支付堕胎费用,但强奸,乱伦或对母亲的生命危险除外。接受这些例外情况也成为美国共和党标准代言人的一种通过仪式。乔治·H-W·布什、乔治·W·布什、米特·罗姆尼和唐纳德·川普都宣布支持此类例外。他们的理由并不难理解:强奸和乱伦的例外情况得到民众广泛支持,甚至在极端保守的州的共和党人当中也是如此。最狂热的反堕胎活动人士却有不同的看法。Ta们从不喜欢这些例外情况,但开始容忍这类例外。这是因为直到近几年,反堕胎运动都有一个计划:赢得尽可能多的美国人的支持,让温和的共和党人愿意与Ta们合作,并最大限度地提高在最高法院获胜的机会。反对强奸和乱伦的例外情况并不是当务之急。此外,这些例外情况很少被使用。性侵犯和乱伦在过去(现在也是)被严重低估;许多站出来的幸存者不被相信。性暴力很常见,但至少在官方看来,很少有人以强奸或乱伦为理由进行堕胎。对于反堕胎的倡导者来说,说服大多数人比制定法律来禁止所有情况下的堕胎更重要。现在不同了。反堕胎运动和美国共和党都在发生变化,他们之间的关系也发生了变化。这其中有些是关于最高法院的。有六名保守派大法官(包括三名川普提名的候选人)的最高法院似乎准备好收回堕胎权。当反堕胎活动人士有一个看起来愿意给Ta们一切的法院时,也就不必担心建立起广泛的公众支持。
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们,图源:Supermecourt.gov
此外,竞选筹款规则的改变使捐助者、非营利组织以及超级政治行动委员会(Super PACs)更倾向于右翼。在非竞争激烈的选区和州,一些共和党人不必担心疏远选民。甚至早在川普上台之前,新的策略就已经把重点放在激发共和党铁杆选民,而不是建立广泛的民众支持。因此,美国共和党和反堕胎运动之间几乎没有什么隔阂,包括在强奸和乱伦问题上的例外。反堕胎运动和共和党现在可以专注于对胎儿人格的承认的立法。如果最高法院最终根据第十四修正案承认胎儿的人格,这将使堕胎在全国范围内违宪。它的影响将远远超出堕胎法的范畴。三十年前,在失败的“毒品战争”(War on Drugs)和国会对福利计划的攻击的交叉点上,出现了融合了“可卡因妈妈”和“福利女王”的言论。这类“坏妈妈”忽视她们的孩子,同时吸毒成瘾,耗费国家资源。这种刻板印象成为政治上的权宜之计,方便了“严厉打击毒品”的执法。它带来的影响包括贫穷的非裔女性在分娩时被戴上手铐脚镣;非裔女性在分娩后不久就被强行护送出医院,在没有卫生巾,分娩出血的情况下被带走;快要足月的非裔女性被捕时仍被扼住喉咙。
图源:NBC
反堕胎组织还将孕妇的不良行为等同于虐待儿童。在南卡罗来纳州,怀孕期间吸毒的非欧哦女性被指控为“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和忽视儿童”。当时,最高法院似乎不愿意推翻罗伊案的判决,更不用说承认胎儿的权利了。因此,像美国生命联盟(Americans United for Life)这样的团体开始通过在继承法、物权法、人身伤害法、甚至是杀人罪法中,承认胎儿的人格,着手将罗伊案弄成一个“异常”。把怀孕患者当作虐待儿童的人,也是从胎儿人格的逻辑中衍生出来。过去是今天的序幕。那些声称捍卫胎儿人格的人已经对孕妇实施了刑事和民事惩罚。Ta们逮捕了拒绝剖腹产或摔下楼梯的孕妇;拒绝对一名怀孕的癌症患者进行化疗;强制孕期时威胁胎儿健康的孕妇入院。在田纳西州,检察官向同意绝育的女性提出认罪协议,这种做法直到2015年才被禁止。孕妇还因死胎分娩(2021年加州案件),被检察官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将流产原因归咎于吸毒(2021年俄克拉荷马州案件),在肢体冲突中腹部中弹(2019年阿拉巴马州案件),以及试图自杀(2012年印第安纳州案件)而面临严重的刑事指控。在罗伊案判决后的美国,在保守州,更多类似的惩罚并不令人惊讶。当最高法院推翻罗氏案判决后,那些将堕胎定为犯罪的各州已发誓不会惩罚怀孕女性。尽管如此,做出这一承诺的原因是显而易见的:大多数美国人反对对孕妇进行刑事处罚,而反堕胎运动为了不失去支持,一直谨慎行事。但正如取消强奸和乱伦的例外情况所表明的那样,担心得罪大多数民众的想法可能变得不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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